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,3月13日,國家稅務總局發布《關于延長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申報期限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《通知》明確,延長2019年度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稅款手續費申報期限至5月30日。《通知》原文為:
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申報期限的通知
稅總函〔2020〕43號
國家稅務總局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,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:
為進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加大援企穩崗力度,紓解企業困難,稅務總局經商財政部,決定延長2019年度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稅款手續費申報期限,由2020年3月30日延長至5月30日。
請各級稅務機關按照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》(財行〔2019〕11號)和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要求,進一步優化辦理流程,加強審核核算,及時辦理支付。
國家稅務總局
2020年3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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