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大家都流行合伙創業、合伙開公司,再加上今天全國兩會關于工商業的討論,大家對于合伙做事的熱情更高了。熱情之余,大家還是需要了解一下合伙開公司時大家的股權分配問題。
一、團隊不要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配股權。
創業初期,難以評估出資各方的貢獻,團隊早期的出資就成為評價團隊貢獻的核心指標。這樣,有錢但缺乏創業能力和心態的人成為公司的大股東,有創業能力和創業心態但缺乏資金的人成為創業伙伴。
全職核心合伙人團隊的股權分為股本和人力股,股本占小頭,人力股占大頭。人力股要與創業團隊四年全職服務期掛鉤,分階段成熟。如果創業團隊的總出資額不超過100萬,建議總股本不超過20%。
二、團隊要有一個大家都信服的主心骨。
企業股權結構設計的核心是老板的股權設計。如果老板不清楚,企業的股份就不能分配。所以要么一開始就有明確的老板,要么就有老板。很多公司的股權之戰都是因為老板不清。只有上司對公司有控制權,公司才有主人,不會成為賭徒不斷轉賣的卡。
三、股權要有退出機制。
合伙人股權戰爭最大的導火索之一就是沒有退出機制。部分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,但由于某些原因,在離職后不會抽回股份。其他合伙人認為不回購股份不公平、不合理。但由于缺乏對合伙人退股機制的事先約定,對于退股合伙人股份的合法回購,束手無策。
合伙開公司是好事,大家都能參與其中,不過為了避免出現不愉快的場面,大家還是要在各自的股權分配上達成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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