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宣城公司注冊后,還需要辦理以下手續:
刻章:攜帶營業執照原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到指定部門刻章備案,包括公章、財務章、合同章、發票章、法人代表人名章。若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到場,還需攜帶法人簽字或蓋章的“刻章委托書”。
銀行開戶:預約開戶時間后,攜帶營業執照副本、公章、財務章、法人私章、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前往銀行辦理開戶手續,審核時間一般為2個工作日。審核通過后,在電子稅務局簽訂三方協議,綁定對公賬戶。
稅務報到:公司成立后15個工作日內,需到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報到,核定企業應納稅種、稅目。稅務報到是公司核稅的過程,由主管稅務專管員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特點和經營范圍進行核定。
社保/公積金開戶:注冊完成30天之內,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開設公司社保公積金賬戶,辦理《社保登記證》及CA證書,并和社保、銀行簽訂三方協議。
申請稅控盤及發票:如果企業要開發票,需要申辦稅控器,參加稅控使用培訓,核定申請發票。
記賬報稅:公司成立后第一個月起,稅務機關就會要求公司每月進行記賬報稅,沒有收入支出就零申報。如果自己做不了,可以找代理記賬公司。
工商年報:根據規定,企業需按時報送公示年報,逾期不報送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。
申請一般納稅人:剛成立的公司通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,創業者需根據自己的發展需要判定是否需要申請一般納稅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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