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城公司變更名稱需要提前辦理以下手續:
名稱預先核準:
到工商局窗口領取核名表格,填寫核名資料,提供5個以上名稱進行新名稱預先審批。
提交企業自擬新名稱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等材料,由企業名稱變更核準單位審核。
準備申請材料:
領取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》,填寫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署,加蓋公司公章。
準備公司章程修正案,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,全體股東簽字、蓋公章。
準備股東會決議,明確變更事項及新名稱,由全體股東簽字、蓋公章。
準備公司名稱變更通知書(原件)、承諾書(原件)、公司執照正副本(原件)等材料。
若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審批,需提交有關批準文件。
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,要準備相關證明(加蓋公司公章),以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,標明辦理事項、權限、授權期限。
提交申請材料: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提交至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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