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城公司變更名稱的手續主要包括以下步驟:
核準公司新名稱:
到工商局窗口領取核名表格,填寫核名資料,提供5個以上名稱以供核準。
領取《公司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》。
領取并填寫相關申請表:
領取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》。
填寫公司變更表格,并加蓋公章。
準備并提交變更材料:
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(全體股東簽字、蓋公章)。
提交股東會決議(全體股東簽字、蓋公章)。
提交公司名稱變更通知書(原件)。
提交承諾書(原件)。
提交公司執照正副本(原件)。
提交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。
如有需要,提交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審批的,還需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。
變更營業執照:
將整理好的章程修正案、股東會決議、承諾書、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、核名通知書等材料提交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營業執照變更。
工商局接收材料后,會發放《變更受理通知書》。
持《變更受理通知書》領取更新后的營業執照。
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:
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,加蓋公章。
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、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、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、老的代碼證原件等材料,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。
變更稅務登記證:
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,提交相關材料,如新的營業執照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等。
變更銀行信息:
攜帶新營業執照、新公章等材料,到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銀行信息變更,包括更換開戶許可證及印章等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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